黑龙江医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《黑龙江医学》杂志创刊于1972年,是由国家科委批准、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、黑龙江省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办、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科技期刊。《黑龙江医学》读者对象主要为各级卫生单位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、卫生行政管理人员,医学院校、科研机构从事教学、科研的工作人员。本刊的办刊宗旨是:努力贯彻党的医药卫生工作方针,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,普及与提高结合,中西医结合;以宣传和交流医学、医药技术成果,卫生管理经验,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医学新进展,促进医务人员更新医学知识、提高医技水平为目的;为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科技强国服务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